杭州萧山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5-9-30      点击人次:106

  萧山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卫生健康局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面向萧山区卫健系统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要求及对象
 
  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1人。报名人数与选用名额比例不足2:1时,本岗位取消。
 
  二、选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表现优秀,具备相应的岗位工作能力。工作细致,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保密性、责任感强。
 
  (二)萧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在编人员。
 
  (三)性别不限,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
 
  (五)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范围需包含儿科专业,规培专业需为儿科专业。
 
  (六)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其中农村定向委培生需在基层服务满5年(均不含规培时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9月29日。
 
  (七)具有儿童保健工作经历。
 
  (八)聘中级职称的,在现单位聘任当年起服务年限需满三年;聘高级职称的,在现单位聘任当年起服务年限需满五年(年份减年份)。
 
  (九)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符合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用: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健康萧山、萧山妇儿健康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选用公告。
 
  (二)网上报名。在发布平台下载《萧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撰写一份个人自我鉴定,发送至指定邮箱:530277205@qq.com。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5日。
 
  (三)资格初审。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杭州市萧山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以下资料:①《萧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还需经医共体总院盖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任职文件、录用审批表或相关其他证明;④近3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原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⑤近期2寸免冠彩照二张,到杭州市萧山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察。由选用单位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经综合研判后,按1:1择优进行考察,最终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用人员。
 
  (六)公示。拟选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用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0571-82623530。
 
  附件:《萧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