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通知

2026年8月19日   点击人次: 2846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6]6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7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曾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得重复享受。如果同时符合多种困难类型条件,请尽量选择一种证明材料相对简便的类型申请。(2027年1月1日前答辩的研究生仍属于2026届毕业生,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补贴标准与发放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账户中。

三、办理流程总览

补贴申领按“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学校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金拨付”依次进行。

个人通过“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自助申报,学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时间

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逾期未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符合要求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9月14日前向学院提交纸质《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申报成功后,系统下载),未按要求提供申请表的同学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2.申请步骤

第一步: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为保障补贴正常申领,毕业生如无社会保障卡,须在申领前办理并同步激活金融功能。

注:湖南省社保卡办理流程。

http://rst.hunan.gov.cn/rst/qta/202311/t20231127_32449092.html

第二步:注册登录

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完成注册后获取个人登录账号,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第三步:填报申请信息及银行账户

点击“立即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社保卡账户信息按以下方式填写:

 

操作提示:若自动获取或验证失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第四步:资格校验与证明材料上传

省平台根据申请人信息及所选申请类型,通过大数据进行资格校验: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流程。

第五步:打印申请表

线上提交后,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获取《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下载链接,按提示在电脑端登录湖南人社个人网厅系统,进入“公共就业→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菜单,下载并打印该表格,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到学院。由学院汇总到《吉首大学××学院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于9月15日前交学校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

第六步:进度查询及补充资料

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审核状态,或留意省平台发送的短信,掌握审核情况。如需修改或撤回申请,必须联系学校驳回后,方可操作;如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驳回,申请人需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重要提醒: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3.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供学校初审核验,并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需提供以下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低保证明。提供《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页面。申请人非持证人且《低保证》未注明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体现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如无法提供有效《低保证》,提供由低保金发放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2026年1月1日起开具方为有效,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双方关系,以及当前享受低保待遇情况。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需提供体现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 2026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证》上2026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凭证(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及2026年发放记录,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提供由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零就业家庭证明(2026年1月1日起开具方为有效)。

注:零就业家庭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非农业户籍及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登记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第三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四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须包含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可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中下载。

重要提醒:毕业学年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申请补贴前仅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尚未发放且无征信记录的,不符合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征信报告须为2026年9月13日前打印出具方为有效

第五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中内容是否准确,包含:学号、专业、身份证号、社保卡银行及社保卡金融账户等信息;确认申请人是否属于本院2027年非定向培养毕业生,提醒申请人在申请系统中完整、清晰地提交所勾选毕业生困难类别所需的证明材料,并审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将符合要求的毕业生信息在省平台中审核通过

(三)学校复审

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通过省平台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会将未通过理由反馈给学院;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核驳回并告知学院申请人应补全资料名称;资料齐全且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会审核通过。

(四)人社部门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学校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提交的资料,通过省平台对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

(五)公示

学校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社保障部门同步将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流程。

(六)发放补贴资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的方式,通过银行代发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广泛宣传,明确任务分工,通过多种方式逐一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指导他们进行申请操作,帮助他们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各学院应加强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审核,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信息,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本科阶段已经获得过补贴的学生,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申报。申请人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又重复申领,或虚报冒领的,须责令退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请各学院指定专门负责老师,统一收集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相关材料,检查毕业生的申请表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汇总后统一交学校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不接受毕业生个人上交材料。将审核后的原件(含户口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困难证明)要退回给毕业生,只需将申请人的《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以及《吉首大学2027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补贴汇总表》(见附件1),于9月15日前送交学校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吉首校区政务中心316)。

招生就业与教学评估处

2026年8月18日

 

附件:

1.吉首大学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2.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操作手册

 

3.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热点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