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 点击人次: 2829
关于申报2023年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 《吉首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意见》(吉大发〔2016〕32号)、《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吉大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基地决定在2023年遴选一批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由创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吉首大学在籍学生或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吉首校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创业项目未正式注册但已正式运营半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二是正式注册公司且运营一年以上,公司法人代表为吉首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三是获得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 “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2020年-2022年)省级以上奖励的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
四是近三年(2020年-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已立项的项目团队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必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强,勤奋努力,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入驻基地的项目条件
1.创业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投资小、见效快,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2.项目具有创新性和落地性,具备较好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大学生经营。重点选拔技术研发和服务类、智力服务类、电子商务类等创业项目。
3.创业项目如果采用他人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的,必须经知识产权所有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无知识产权纠纷。属学生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有相应证明材料。
4.创业团队的启动资金(注册资本)数额,创办人与其他股东的股权结构要清晰,创业团队分工职责明确。
5.项目运营也产生一定是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会效应,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6.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创业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遵守学校有关的管理规定,主营餐饮、娱乐和加盟连锁等类创业项目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入驻项目须提交的材料
1.填报《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学院推荐(盖公章)后递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办。
2.创业计划书(内容要求见附件2)。
3.可以说明项目创新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及合伙人的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学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相关材料须报送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邮箱(zjc@jsu.edu.cn),文件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送交创业园313办公室唐老师0743-8239107(后附各学院联系人名单)。
四、申报及评审
1.2023年5月5—10日,项目负责人上交申报材料。
2.2023年5月11日 ,招生就业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2023年5月12日—15日,组织专家评审,一是评审创业计划书,二是由申报人进行现场项目路演和答辩(实验大楼南楼907),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2023年5月12日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5.2023年5月16日 组织入选项目负责人进行创业培训,签订孵化协议,入驻基地。具体培训和入驻时间及相关程序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和组织具备条件的学生申报,抓典型、树榜样,大力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开拓有效路径。
2.申请者要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且提供的材料要完整翔实、真实可靠。
3.各申报团队请提交预报名问卷(同时请申报团队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附件1:吉首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报表
附件2:创业计划书编制说明及提纲
附件3:各学院联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