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6日 点击人次: 22039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 号)要求,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后档案接收托管服务,现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衔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接收范围及条件
仅限于接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2023届毕业生档案或外省毕业回湘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档案。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接收、转出流程
确定学校不统一托管前提下办理(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到现场签托管合同,然后通知学校邮寄档案(未按高校毕业生档案标准邮寄,或未办理托管手续而直接邮寄档案的一律不接收)。
(三)档案转出流程
(一)集中办理档案托管需以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转递,个人办理期间须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
(二)请各高校向毕业生做好档案作用、办理流程、档案转接等有关事项的政策宣讲工作,落实档案去向转递告知。
(三)请各高校按照《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及排序标准》将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学历学位材料、党团组织、表彰奖励等材料及时归档,做好档案材料甄别、整理入册形成齐全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四)各高校要把档案转递接收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档案转递安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石竹塘路与靳江路交叉口北80米(中建智慧谷2区7栋)
联系电话:0731-82116082